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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学困学生谈话及帮扶工作规程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3-12-04点击数:

浙财大信【201315

 

      为规范学困学生的谈话及帮扶工作,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促进我院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程。

    1、对上学期必修课未取得学分在6分以下的学生由政治辅导员(或综合导师、学业导师)个别谈话。

      2、对受学业警告以上或上学期必修课不及格学分达6分以上的学生由学院领导约谈。对约谈后行为不见改善或成绩仍在下滑的学生,需约谈学生家长。
      3
、在实施谈话前,要通过班干及同寝室同学侧面了解学生的相关情况,分析学生学习困难原因,制定谈话初步方案。
      4
、谈话不仅要进行针对性的思想帮教,还要注意方法帮教,鼓励学生主动咨询任课老师,及时解决学习中的困难。
      5
、谈话时要注意了解学生学习困难的原因并进行登记,多用鼓励少用批评。
      6
、对于沉湎于电脑游戏或学习意志无法自控的学生在思想教育 后还需要求其反思并写立志书。
      7
、要及时汇总登记材料,同时将材料整理归类后由学办统一以书面形式告知各综合导师和任课老师。
      8
、建议各任课老师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的课堂纪律及学习掌握程度,并给予必要的鼓励和帮助。
      9
、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指定本班成绩好的学生进行监督。
     10
、对学困学生实施情况跟踪。政治辅导员、综合导师、学业导师要常与学习困难学生本人和监督人进行沟通,并不时实地走访了解。
     11
、对于学困学生学习中反映的情况要给予及时帮助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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