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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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孙山审核人:发布时间:2023-09-25点击数:

各位老师:

学院2022-2023学年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即将展开。考核将严格按照院、校两级相关文件执行。

本年度考核中,课堂教学工作量(包括本科生、留学生、本院研究生课程)、学评教成绩、导师指导工作量(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教学计划外工作量、学科竞赛获奖这几项基本数据可由教学办直接导出使用,教学研究项目分将由教务处提供,不再需要老师们提供;其它教学办不方便掌握的数据,包括承担的外学院(外单位)的教学工作量、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情况、在各项教学赛事中的获奖情况、出版教材、发表教学论文、专著等,仍需要老师们填表提供。可计分项目类型及各项目计分标准,可参考附件《浙江财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标准》。

考核时间范围是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需要申报的信息请填入《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22-23)》(附件4),并将表格电子稿在10月1日前发至邮箱1085768223@qq.com。表格所填内容将是考核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请老师们填写时尽可能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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